东阳市教育局2012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东阳市教育局2012年金华中考高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根据《教育部关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区初中毕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和浙江省教育厅和金华市教育局相关文件精神,在认真总结我市近几年高中招生工作实践的基础上,制订东阳市2012年初中毕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如下。
一、初中学业考试报名
1.学业考试的对象为2012年读完规定年限义务教育的初中毕业生和参加2012年高中招生的其他同等学历考生。
符合下列条件者准予报名:
(1)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德良好。
(2)初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
(3)报考普通高中年龄不超过十七岁(一九九六年一月一日以后出生),本市户籍;报考职业高中的户籍、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
2.下列对象不得报名:
(1)全日制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在校生和毕业生。
(2)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3.报名时间:3月26日至28日。
4.报名地点:应届毕业生在就读初中办理集体报名手续(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其中不在户口所在地就近初中就读(初三年级或初中阶段二年及以上)的借读学生,实行全市统一单独编排报名号,东阳中学定向招生实行单独计算定向指标和录取;
外县(市)户口在本市借读(二年及以上)且要求在东阳借考的考生,持申请书、父母居住证由借读学校领导审核签署意见后可同意借考,借考生不参加本市普通高中指令性计划录取。
5.全市统一实施无纸化报名,拍摄采集数码照片,考生报名时交报考费65 元(含体育及实验考试费)。
6.在市外借读回户所在地报名的考生,应有毕业学校出具的是否应届毕业及有无重读的证明;初中阶段有4年经历的考生须交验休学等原始证件(附入本人档案)。
7.考生经所在初中审查符合报考条件者,报市招办批准报名,并发给准考证。
8.不在我市报考的本市户口考生,不得参加本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统一录取。
二、初中毕业学业考试
1.我市实行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以下简称学业考试)制度。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是义务教育阶段的终结性考试,目的是全面、准确地反映初中毕业生在学科学习目标方面所达到的水平。考试结果既是衡量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的主要依据,也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之一。
2.初中学业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科学、历史与社会·思想品德、体育等六科。
各科总分630分,其中语文120分、数学120分、英语120分(含听力测试20分)、科学160分、历史与社会·思想品德80分,体育30分(其中初中平时体育成绩15分,体质健康水平5分,体育运动技能素质10分)。
文化考试时间为6月11日至12日,体育考试时间为4月中下旬。
3.学业考试由金华市教育局基础教育课程改革领导小组组织命题,市教育局统一组织考试,全部统考试卷由金华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网上评卷。
4.考试形式:历史与社会·思想品德和数学科目仍采用开卷考试的形式,其他科目实行闭卷考试,英语科目安排听力测试,各科考试均不允许使用计算器。
5.初中毕业生的毕业资格,由学校根据学生学业考试成绩并结合综合素质测评等第进行认定。学业考试成绩不及格的比例应当控制在5%以内。学业考试成绩不及格的学生,由所在学校自行命题并组织补考。
三、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
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是适应素质教育要求,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关注学生全面发展,全面检测初中毕业生基础性发展目标达成状况的重要举措。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之一,各初中学校必须组织实施好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
1. 评价原则
(1)过程与结果相结合的原则,学校应充分发挥《金华市初中学生成长记录册》的作用,全程、全面记录、反映学生在初中阶段各方面的成长状况。
(2)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评价的内容、标准、方法、程序等应事先向学生公布,评价结果应告知学生本人及其家长,其中获得“A”等级的学生名单须在校内公示。对评价结果如有异议,学校应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处理。
2. 评价内容
综合素质评价以教育部提出的基础性发展目标为基本依据,根据学生的平时表现、活动记录、学习作品、特长潜能、奖惩情况等,全面、客观、公正地反映学生的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探究与实践、劳动与技能、审美与表现等方面的总体发展水平。
3. 组织管理
各初中学校要成立评价工作委员会,严格按上级要求制订实施细则,完成本学校的综合素质评价工作;
4. 评价办法
综合素质评价分为四个模块,结果以“综合评语”、“评定等第”两种方式呈现。
(1)综合评语:综合评语(模块一)主要对学生的道德品质、公民素养、情感态度、合作精神、日常表现等方面进行定性描述,并为后续的针对性教育提出建议。
综合评语应当结合《金华市初中学生成长记录册》反映的情况,由初三班主任撰写、学校领导审核。
(2)评定等第:主要对能体现学生素质发展水平的部分项目进行定量测评。测评项目分为三个模块:
模块二:探究与实践(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地方课程、学校课程、学科竞赛、创造发明等);
模块三:劳动与技能(劳动技术教育、信息技术教育、实验操作等);
模块四:审美与表现(音乐与美术课程、艺术特长等)。
综合素质模块二至模块四的评定结果以等第方式呈现,一般分为A、P、E三等(分别代表优良、合格、待合格)。P、E等均由学生所在学校确定。初中学校各模块A等的比例以前二年学校平均数(由招生统计后下发)为上限掌握执行,E等级要严格控制。
综合素质等级认定的结果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的重要条件,同时作为高中段招生录取的前置条件。
5. 评价程序
(1)学生自评。学生根据学校提供的评价细则,自我评定。
(2)同学互评。由班级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小组认定。
(3)学校评定。根据学生自评、同学互评,综合《金华市初中学生成长记录册》内容、举证材料,在广泛听取教师、学生家长意见的基础上,由学校综合素质评定工作委员会确定等第。
(4)公示。学校综合素质评定工作委员会要设立公示栏,对“A”等的学生予以公示,同时学校设立意见箱,接受举报。
往届初中毕业生在原毕业学校参加综合素质评定。
四、填报志愿
填报志愿时间:6月13日至14日。
第一批为东阳中学、外国语学校;第二批为其他普通高中指令计划;第三批为其他普通高中择校生计划;第四批为职业高中。
第一批设二个指令计划志愿和二个择校生计划志愿,第二批设二个指令志愿,第三批设二个择校志愿,第四批二个志愿。
初中专志愿在普高分数线划定后填报。
志愿一经上报输入计算机(刻盘封存),任何人不得更改。
五、综合素质测评等第汇总和学业成绩报告
各初中经最后审定的综合素质等第汇总表以电子和纸质两种形式5月底前分别报送招生办。学业考试成绩册和考生成绩通知单由招生办打印发放到各初中,由学校通知考生,考试成绩不公布。考生对成绩有怀疑者按招生办规定时间上报核查。
六、综合素质评价材料及初中毕业生档案
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是学生初中毕业和高中招生的重要依据,因此,《综合素质评定报告书》作为初中毕业档案的重要内容一并归入初中阶段档案,初中阶段的档案还包括《东阳市初中毕业生登记表》、《体育合格登记表》。考生档案由报名学校按“真实、准确、完整”的要求组档。
七、东阳中学定向招生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1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改革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基〔2011〕8号)的要求,为了进一步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决定继续稳步提高东阳中学招生名额定向分配到初中的比例,招生办法如下:
1.定向生比例及名额分配。2012年东阳中学招生指令计划的40%为定向招生名额。定向名额分配办法:“东阳中学定向招生名额的60%按初中毕业生数分配,定向名额的25%按当年中考优秀人数分配,定向名额的15%按当年中考合格人数分配,定向名额直接分配到各初中学校,按录取程序择优录取。”
2.定向生资格。具有东阳市户籍的初中应届毕业生参加定向生的分配与录取,外县市户口考生和往届毕业生不参加定向生的分配与录取。
3.定向生录取办法。
(1)东阳中学的录取顺序为:指令计划的统招部分、指令计划的定向部分、择校生。
(2)东阳中学定向生录取以指令计划数划线并设定最大降分幅度:平原初中为5分,山区初中为8分,限幅内不能完成的计划转为全市统招择优录取。
(3)不在户口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的学生,全市统一编制报名号、单独计算定向指标和录取。
八、改革完善免试生、特长生等招生办法
在高中段学校招生中,要综合考虑学生的整体素质和个体差异,逐步改变以升学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唯一标准的做法,积极探索对学生多方面能力和素质发展水平的综合评价方法,引导学生多元发展,鼓励学校发展特色教育,积极推进新课程改革和学生素质全面发展。
1.免试入学
发明创造、科学研究、体育等方面有特殊才能并取得突出成绩的学生可免试直接进入高中段学校学习。
下列考生可免试进入高中段学校学习:
(1)2010、2011学年参加省、金华市教育行政部门及以上组织的正式体育比赛获省个人前六名、金华市个人第一名的学生;初中阶段参加金华市及以上竞赛达到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标准的学生;
(2)初中阶段获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优秀科技创新项目省一等奖及以上的考生;
(3)初中阶段在青少年信息学(计算机)竞赛、中小学教育创新作品赛省一等奖及以上的考生;
以上各类比赛获奖必须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参与组织方有效,其中(2)、(3)条中两人及以上的集体获奖项目,只限第一作者(姓名)。
符合免试条件者,填报《免试入学申请登记表》,网上公示无异议,招生办提供档案给志愿学校,录取与否由学校决定,学校录取前可进行测试或面试,录取名单报招生办批准。
2.政策性优惠加分
